任丽丽律师亲办案例
身份证借人买车 出事故后判赔百万
来源:任丽丽律师
发布时间:2016-12-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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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出事,车主担责的案例也有很多,如果把自己的身份证借给别人,发生事故,也会存在赔偿的风险。建议谨慎“背车”。


案例一:车主被判103万


张某某将身份证随意借给朋友登记买车,后车子发生交通事故,张某某被判赔偿受害人103万元。近日,张某某即将面对法院的强制执行。

张某某和陈某某是表兄弟,均系汨罗市人。陈某某办一加工厂,张某某为其打工管理食堂。

2008年底,陈某某对张某某说为食堂买辆小型二手车买菜购物,并由张某某驾驶。车子买好了,过户时,陈某某不知何故未带身份证,提出借张某某的身份证办理过户手续,张某某二话没说,将自己的身份证借与陈某某。


前不久,张某某早起买菜,不幸撞倒了一行人,经医治,受害人最终还是成了植物人。交警队认定张某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。

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,张某某提出车辆所有人不是自己,是陈某某借自己的身份证登记过户的,陈某某对此闪烁其词。在张某某不能出具有效证据证明这一事实的情况下,法院判决张某某赔偿受害人103万元。

张某某后悔不已,但表示将收集证据,起诉陈某某。

法官提醒:近年,类似的纠纷案件时有发生。广大市民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信息,不要随意出借身份证给他人,否则一旦引发纠纷,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。



案例二、车主被判15万


将身份证借给朋友买车,在朋友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,糊里糊涂被判担责,并遭遇法院强制执行。今天上午,海淀法院法官特此发布提示:身份证件一定要妥善保管,勿随意借给他人。

小李大学毕业后,应聘到一家软件公司工作,与和他同年入职的张某关系很好。2004年张某跟小李说,他有个表弟想在北京买车,但他们都没有北京户口,希望小李把身份证借给他用一下,把车登记在他的名下。小李为人热情,就答应了,把身份证借给了张某。

此后,小李和张某先后离开公司,联系越来越少,小李也淡忘了借身份证买车的事情。然而,2011年小李突然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和传票。原来,张某的表弟驾车发生了交通事故,将一行人撞成重伤,负全责。

小李马上找到张某,张某要小李放心,表示他会处理此事。小李便给了张某自己的授权,让张某代自己出庭,同时又把身份证复印件交给了张某。

今年6月,法院判决小李和张某的表弟共同赔偿受害人22万元。张某代小李和他的表弟领取了判决书,没有上诉。判决生效后,受害人申请强制执行。而小李对法院寄来的执行通知书也没太在意。

受害人申请强制执行后,法院查询了小李和张某表弟的财产,分别扣划了两人银行存款15万元和7万元。发现存款被扣划后,小李马上找到执行法官。执行法官给小李看了判决书。

此前从未看过判决书的小李发现:张某在出庭时以其代理人的身份表示,作为车主,小李也可以承担赔偿责任,法院因此判决他和张某弟弟共同赔偿。在张某弟弟的财产不够执行时,法院依法扣划了小李的存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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